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号)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网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和广安实际制定公告如下。
一、入(返)广人员实行分类健康管理。境外入(返)广人员必须接受“14+7+7”隔离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首站接受14天集中隔离,入(返)广后再接受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再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此外,应当持续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当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广人员,必须接受“14+2”管理措施,即抵广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至少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后倡导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入(返)广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必须立即在首站进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无上述旅居史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广人员,持“四川健康天府通”绿码(健康绿码)可自由通行,倡议减少外出、聚集,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所有入(返)广人员应当在出发前3天联系目的地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抵广后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并配合相关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入户上门,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入(返)广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主动发现并向所在村(社区)、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身边有咳嗽发烧等疑似症状的,以及外来抵广未作登记的人员。
三、到药店、诊所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要进行实名制登记,药店、诊所必须将购药者情况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各药房、诊所发现咳嗽、发热病人必须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私自接诊不报。
四、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广安过节,离开广安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经同意。提倡广大市民和外来在广人员留在本地过节,在外就业、求学的人员提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地过节,减少人员异地流动。
五、暂停马拉松、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控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非营业性演出,严控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尽量召开线上或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50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严控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经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同意。景点景区、剧院影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不办坝坝席。提倡不串门拜年。
六、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绿码”,对不遵守规定的人员,场所工作人员和乘务人员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各类公共场所业主要按照行业防控技术指南,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七、做好个人防护,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倡议广大市民尽量减少进口冷链食品依赖,如确需购买应到正规渠道购买。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应戴上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要对其进行消毒。出现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时不私自购药,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接受核酸检测。主动配合接受疫苗接种。
八、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或相关单位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来源: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文编:侯婷
美编:张兴璐
责编:梁蓉 李玉朗
监制:兰宇